嘉兴又出买房新政策,买房再也不能“偷面积”了!
近日,
嘉兴买房又出一项新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面积测算
市建委出台
《嘉兴市市区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该文件统一、明确了房屋建筑中廊、飘窗、设备平台、汽车坡道等的建筑面积计算以及电梯室等共有建筑分摊的原则。《补充规定》将于12月15日正式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房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借机规避面积测算、偷逃容积率的情况,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也就是说,
开放商以往的“偷面积”博得买房者欢心的行为,
往后可能不会出现了!
这里购房者可能想问,
那我是亏了还是赚了?
别急,先让小编来解释一下,
“偷面积”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偷面积”,是指利用设计规范,设计一些既可以让业主利用,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只计50%的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购房者能以相比原单价低很多的价格,获得了更多的使用面积,让消费者觉得“物超所值”。
在以往买房宣传中,你大概会对下面这些词汇屡见不鲜:“赠送超大阳台”、“超高复式”、“赠送阳光房”、“N+1” ......而这一类多变户型,就是开发商通过赠送给买家不花钱的住房面积来吸引购房的主要卖点。
赠送大露台和半地下室
大露台和2.2米以下的半地下室由于不计入建筑面积,不少开发商通过赠送大露台和半地下来增大使用空间也属于“偷”面积之列,这一招不但能“偷”到很大面积,更有甚者能“抢”出一个房间。在赠送大露台中,开发商往往将大露台与客厅或者卧室相连。
立面造型空间变卧室
通过报建的时候,在平面上户与户之间设计成漏空部分,然后在结构上搭建受力梁。在验收交楼后,发展商再安排施工队伍进场对此漏空部分进行加建,“偷”出房间来。
阳台变卧室
发展商在报建方案中设计为阳台,然后再搭建一个受力梁,待建成相关部门验收后,开发商再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进场利用这个梁和阳台,搭建楼板“偷”出一间卧室。
超大入户花园和大阳台
这应该是目前常见的偷面积的办法了。由于入户花园和阳台只计一半建筑面积,开发商通过做大入户花园和阳台也属“偷面积”之举。
可拆卸的步入式凸窗梁
将楼盘凸窗部分设计出一道横梁,使得凸窗层高不高于2.2米。而客户在拿到房子后,这样一道专为“打掉”设计的横梁便可“拆卸”掉,使原本2.2米的层高变成2.8米,与正常房屋层高一致。
可拆卸凸窗:低台凸窗变落地凸窗
其主要的技巧是把带窗外墙向外推移,把窗台放到最低,做成大玻璃窗,这样在外立面上会凸出一部分。在设计中,为了层高不超过2.2米,通常开发商会做一个较低的平台,这称为低台凸窗,开发商在设计图纸中和毛坯房交付时可能会有“低台”,装修时,“低台”可打掉。由于本身凸窗有2.2米的层高,加上打掉的那部分“低台”,凸窗层高可达2.3米或更高。这样通过低台凸窗变落地凸窗的做法,使得房屋的空间更舒适。
奇偶层交错
在层高3米不变的情况下,利用上下两层的空间差异形成2.2m+3.8m(相加刚好等于两层6米的高度)层高,赠送面积。也就是在其中一层,将某个房间设计成2.2米的高度,此部分就可以不计建筑面积。然后在相同的位置上,再利用他的上一层和下一层设计成层高为3.8米的高度的空中合院,又可以计算一半面积。
隐藏式衣橱
隐藏式衣橱的设计方法有点类似于低台凸窗,通过外墙外移并将其做成凸窗完成,只是这里的凸窗改成了“衣橱”。和凸窗一样,隐藏式衣橱的高度通常也在2.2米以下,不用计入建筑面积,但业主却可以使用。
赠送阁楼
这一“偷”法一般用于产品顶层,通称坡屋顶设计。即坡屋顶的高度控制在2.2米以内。
空调室外机位,小小的储物间
将空调室外机位改造成生活阳台或者储物间,根据相关规定,空调室外机位不计入建筑面积。如果改造成为生活阳台后,业主可以作为使用面积,起码“偷”了一半面积(阳台只计一半建筑面积)。这种做法,使得每户“偷”了约一个多平方米。
层高做大,变成挑高房
这是很多小户型采用的方法,挑高5米、挑高4.9米,实际上也是“偷”面积的一种。在将房屋层高设计到4.8米、4.9米甚至更高后,在上层做一个层高低于2.2米的阁楼,营造出小复式的概念。
可延展客厅,多出来的客厅
“可延展客厅”,将原设计的两户之间的管道井面积两家各分一半(可做到9平方米之多)。在样板房中明显地将此面积用红色墙面表示。在竣工验收时该红白墙面交界处有砖墙分隔。待验收后重新隔墙,按照样板房样式向业主交楼,业主可根据个人需求将其扩展为客厅或卧室使用。
而在此次出台的《补充规定》中明确,阳台内的空调机位、花池、设备平台等结构形式,若与阳台为同一底板或同一维护结构的,属于阳台内部建筑空间,计入阳台建筑面积;飘窗窗体的上部或下部凹入空间,其外侧以不包括百叶的各种建筑材料封闭的,按所属楼层的层高计算飘窗建筑面积。
从上面可以看出,
以后,
用同样的房款买到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可能会更小了。
有些购房者觉得得到了实惠,
但其实,站在规划的角度考虑,
开发商这样做是很不好的,
因为它破坏了整个规划的科学性。
比如说,从外观上讲,
有些本来是装饰性构架,
现在变成了包得严严实实的房屋;
小区的消防、绿化、楼梯、停车位等指标都与原来的建筑面积相匹配,
现在建筑面积增加了,这些指标便不再匹配;
比如,一个社区容积率为5.0,
如果赠送空间达到40%,容积率将提高到7.0,
这些“偷出来”的面积,
开发商不用支付土地成本,
会降低实际成本。
这将导致小区建筑密度增加,
影响居住舒适性,
政府损失一部分费用,还会让房价虚高。
这些偷面积手法”还暗藏着不小的隐患:
由于这些面积不受法律保护,
甚至还可能因为赠送面积的加建部分而整栋房屋被冻结产权!
为了规避“偷面积行为”,早在2013年,嘉兴市建委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每套住宅单层用于集中放置空调室外机等设备的设备平台不得超过一个,且面积不得大于4平方米,否则计入建筑面积;飘窗的窗台高度不得小于0.4米,净高应小于2.2米,窗台底板应为结构板,不允许填充墙做窗台,否则飘窗面积计入建筑面积。这些规定在此次补充规定中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不止是嘉兴,
很多城市早在之前就发布了相关政策规范管理。
2014年7月1日,住建部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实施,“偷面积”一度难度加大。《规范》明确飘窗、双层挑高露台等这些原来可以用来赠送的面积,统统将是计算在内的建筑面积。“偷面积”难度加大。但许多楼盘仍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偷出了新高度。
2016年3月18日,杭州市规划局又印发了关于《杭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
2016年7月,宁波规划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建筑规划方案审查的通知》。规定,设备平台属于房屋附属设施,应位于主体结构外。
2016年8月24日,《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阳台变小房”等开发商促销方式将被杜绝。
2017年1月13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1月13日出具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偷面积、违规搭建更难了。
2017年3月18日,杭州市规划局下发了一份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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